深交所公告,为进一步发挥上市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功能,明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安排,深交所对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》进行了修订,并更名为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——流动性服务》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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